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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7月起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为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定职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从7月起按单位性质,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统一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有未申报参加的险种,市社保局将在7月由系统自动增加险种并生成应缴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市社保局从今年3月1日开始对我市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通过验证发现,部分参保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仍未按规定应保尽保,为职工申报参加的社会保险险种不齐全。
为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对照以下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险种,核查本单位是否有应保未保的险种。1.机关单位应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事业单位应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公单位险外);3.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机关或事业的非编人员应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市社保局提醒,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应在7月15日后领取缴费通知书时拷贝个人缴费明细进行核实,若有问题,必须于7月20日之前报各城区管理部门进行修改、核对,核实应参险种和应缴金额无误后,方可办理8月份征缴业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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