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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失业保险金上调增至每月128元

自2013年1月起,新乡市将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原来的每月864元涨为992元。
据新乡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2013年1月1日起,新乡市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要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截至2012年12月底,新乡市失业人员已经全部划归社区管理,目前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就超过了12000人。按照新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2013年1月起,新乡市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总量每月将增加约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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