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兰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需至少为38.44元

6月6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随着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38440元)的公布,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从下月起发生变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至少需缴费38.44元。按照相关规定,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比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300%。低于60%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超过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由此确定,兰州市2013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38440÷12×60%=1922;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38440÷12×300%=9609.99元。以兰州市一名普通城镇参保职工为例,如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个人每月要缴费38.44元(38440÷12×60%×2%),较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32906元为标准最低缴费32.91元(32906÷12×60%×2%),每月多缴5.53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我市对生育保险待遇再次作出调整
下一篇:关于嘉兴市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政策问题的解答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