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芜湖市开始实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从今年10月份开始,《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劳动法规定的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在内的五大保险险种已在我市全面建立并实施。与其它城市相比,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不仅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而且扩大到了弱势群体,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的,其配偶无就业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均可获得生育保障。其用人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障费率不需要个人承担,而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而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另行支付,只在22%养老保障费率中扣除1%,转入到生育保障中。
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在生育期间享受产假津贴和计生补贴。顺产者可获得1500元补贴,剖腹产享受3000元,生小孩产生并发症、有定点医疗单位的,其医药费在扣除生育补贴后,按80%报销医药费,没有定点医疗单位的,报销70%。
此外,对于计划生育医疗费也有补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00元,绝育手术补贴1000元,复通手术补贴1500元。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就业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1000元,其中剖腹产的补贴1500元。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障必须在怀孕120天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登记手续。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自其生育、流产、引产或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80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填报《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代为领取。
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待遇享受资格。欠费期间女职工生育、流产、引产或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应享受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芜湖医疗保险为困难群体成功打开了"希望之门"
下一篇:盐城市直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可自愿购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