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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实行失业保险新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工作流程,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对本单位业务高风险点环节加强了管理,首次实行了失业人员本人办卡制度、业务联审制度、跟踪审验制度、失业人员公示制度。
其中,近期执行的失业人员公示制度,对于加强廉政防控、提高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规定,每个月各地有新增失业人员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失业人员报到期间,公示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及举报电话,方便失业人员互相监督。如失业人员有同等条件,发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不一致的,可以随时与监督部门沟通。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通过调查、核实后,将给予失业人员满意答复。实行失业人员公示制度,不仅可以加强审核发放关的管理,也可以避免失业人员多领、冒领失业保险金现象的发生。日前,建华区、龙江县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新增失业人员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对失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同时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提高了群众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受到广大失业人员的欢迎。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失业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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