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
>
保险资讯
>
行业动态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一、从2000年7月1日起我市各商业银行(含县区支行)以及非金融机构所使用的发票,不得再自行印制,由市地税局统一印制。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
保险费
保险
上一篇:盐城市社会保险费十月起实行核定征收
下一篇:扬州市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