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发放。
今年10月1日起,洛阳市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108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则相应调整为每月864元,增加了224元;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95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每月760元,增加了200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的失业金已按新标准打入个人账户,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此外,对按照有关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工伤保险制度再出惠民新规个人可免费享受工伤医疗康复
下一篇:2011年度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现已开始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