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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将调整全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记者日前从珠海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珠海市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即在2006年度每人每月40元、60元、80元和100元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另增加一个110元的缴费档次。
据悉,自今年1月1日珠海市“农保”工作全面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截止11月底,全市已参保农民和被征地农民有59748人,人口覆盖率达到42.9%;17296名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已开始享受珠海市政府发放的每人每月100元的老年津贴。“农保”实施以来,受到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广泛欢迎,一些参保对象也愿意多缴费,以给今后更多保障。
根据参保对象的这一愿望,珠海市增加了一个110元的缴费档次。
根据“区(镇)政府财政部门将分别按个人缴费额的15%给予补贴”这一政策,11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总计是143元。
此次经济组织和个人选择调整缴费标准和缴费周期的截止日期是2006年12月25日,珠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广大经济组织和参保人及时到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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