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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5年度有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11月30日截止

我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为提醒大家按时缴费,11月1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联合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及部分乡镇、医院和银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日活动主现场设在西工区周王城广场,各县(市)区也于同日分别在涧西区牡丹广场、老城区青年宫广场、洛龙区关林庙广场、吉利区河阳广场等地,为群众讲解政策知识,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此次缴费后,参保大学生享受医保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参保居民和其他学生享受医保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我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额度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在享有基本医保的同时,也享有大病保险,防范未参加大病保险居民患重特大疾病承担高额医疗费的风险;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55%,封顶线由16万元提高至25万元。
同时,城市区在洛阳银行56个缴费网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中国银行43个缴费网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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