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莱芜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上调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莱芜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上调。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结合我市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我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由目前的每月780元上调为85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从2006年开始,我市已连续9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关于济宁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上调每人每月提高70元
下一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