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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30元7月起执行

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就2014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等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0元,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标准为:(一)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二)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60%;(三)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70%。天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7月实施,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天津市规范就医诊疗秩序打击违规骗保再出重拳4月份天津将启动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15%药品加成天津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困难群体看病半年救助一次南开属医院推就诊新系统医保卡可自助挂号缴费天津优化医保报销流程本月起急诊24小时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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