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济宁市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制度将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其中,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人员等6类人群可免交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原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人员将统一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其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的交费年限累计为居民养老保险交费年限。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人员应继续交费;已经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待遇。为帮扶弱势群体,政府将为6类特殊人群代交养老保险费,代交标准按最低交费档次标准。
这6类特殊人群分别是:重度残疾人(即持有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享受当地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城镇"三无"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因年龄原因未享受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