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日,五莲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正式启动,两种医保的整合,将让全县近50万名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五莲县印发了实施方案,出炉整合时间表,2014年9月起,全县按统一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县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同时为保持政策连续性,2014年继续实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基金分别独立运行,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合农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将消除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二元结构,在统一的城乡医保制度体系中,统一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农村居民将享受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