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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市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启动

徐州4月8日电(仲欣)徐州市区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2014年度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本月全面启动。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对象为目前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人员(不含伤残津贴补差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本人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工伤生育业务窗口领取《徐州市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待遇享受资格认证表》(以下简称《认证表》)。
单位填写《认证表》基本信息后,交由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由其本人持《认证表》、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资格认证,认证后将表交回单位,由单位盖章后在6月20日前统一报送工伤生育科;破产单位的1-4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填写《认证表》基本信息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认证,并于6月20日前将表报送工伤生育科窗口(徐州市西安南路128-2号);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工伤生育科窗口直接认证。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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