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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相城区社会保险与市本级实现全面并轨

2012年12月15日起,吴中区、相城区社会保险与市本级实现全面并轨。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流程随之做出重大调整,原由市、区社保中心统一经办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下沉到社区,部分经办流程进一步优化便捷。社保中心提醒,新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要注意有三点重大变化。
一是参保登记业务延伸至社区,参保人员办理更快捷。即市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手续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在户籍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办妥手续后,今后无论是重新就业,变更个人缴费的险种、档次或重新恢复参保,都可通过社区实现长期管理,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二是优化委托缴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更灵活。可供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银行从1家改为6家,分别是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并允许变更。此外,参保人员同银行建立的代扣代缴协议关系在本人不调整缴费银行的情况下可以终身有效。
三是银行扣缴与社保信息实时衔接,到账信息准确及时。新的扣款、到账流程由银行先扣社保部门再核,改为银行按照社保部门提供的扣缴指令进行扣款后,社保部门根据实际扣缴成功数据记载缴费记录。每月委托扣缴银行扣缴时间集中在26日0点至9点,参保人员务必在26日0点前存入当月缴费金额。此外,委托扣缴银行与社保经办(工作)机构通过“社银平台”实时联动,传输核对委托扣款信息、按申请补缴或实时扣缴信息,保证每笔扣缴准确无误。
市社保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业务期为每月28日至次月25日,每月26日-27日业务期关闭。参保人员在每月1日-25日期间办妥参保缴费登记或变更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当月起生效;每月28日至月底期间办妥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次月起生效。每月26日-27日期间,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各类缴费申请业务,各委托扣缴银行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实时扣缴申请业务。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注意在申报期内及时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
据悉,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业务下沉到社区办理,是对现有个人参保缴费模式的一次突破,参保人员只需在社区进行业务申请便“立等可取”,打破了原有单独的经办机构面对众多参保人员、经办能力有所不足的局面,实现经办机构多点化,办理业务就近化,手续办理简单化。并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起与委托扣缴银行的联动,规范了银行扣缴行为,进一步实现了规范社保、安全社保的发展目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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