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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程序”将启用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深圳市将于2012年2月13日启用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程序。根据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深圳市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人,可以将其社会保障卡关联其已参加深圳市医保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的社会保障卡。
2月10日,深圳社保局发布了《关于启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程序的公告》,就医保个人帐户家庭成员如何关联、解除关联、关联后使用办法和尚未建立关联的过渡办法做了详细的介绍。据介绍,关联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以上的积累额可以给关联的家庭成员使用,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自付的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按照规定,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门诊使用的条件是被授权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无个人账户。进行家庭成员关联后,个人账户可以授权给其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使用,如果参保人被其多个家庭成员授权使用时,使用顺序按照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由多到少顺次进行。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后,被授权使用人就医时只需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家庭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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