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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男职工生育保险该如何报销?

近日有网友在生活帮提问:“我在合肥单位工作已参加社保3年,老婆是农村户口没工作,她在2015年3月生孩子,生育保险能否报销,可以报销多少?生活帮回答:您可以同时享受两项生育保险待遇。
一是根据《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参保男职工配偶为农业家庭户未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产假期间领取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给男职工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
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参保配偶未就业,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报销标准:合肥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为最高限额1000元,凭生育医疗发票申领。
已在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助的予以补差,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结算单申领;低于1000元的按发票予以补差,超过1000元的不予报销。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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