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遇到保险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12月3日,记者从山西保监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太原市全面实施诉调对接工作启动会,发布了《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太原市全市10个城区、县区法院全面推开诉调对接工作。
12月3日,记者从山西保监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太原市全面实施诉调对接工作启动会,发布了《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太原市全市10个城区、县区法院全面推开诉调对接工作。2012年,我省保险行业与太原市中院开始试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山西保监局、太原市中院、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同建立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工作机制。该实施办法有四大特点,
一是明确各方联络组织。山西保监局、太原市中院、省保险行业协会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协调办”,太原市各基层法院、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太原市场的三级分支机构参照设立。
二是快速调解。到法院起诉,当事人只要同意诉前调解,法院诉调对接协调办负责接待、登记,省保调委应在1日内受理,10日内完成调解。
三是诉前、诉中调解无缝对接;委托、委派调解形式不限。基层法院和省保调委灵活掌握诉调对接的切入点,在诉讼的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
四是文书规范,档案健全。诉调对接的各环节均设计有规范文书,在保证程序规范的基础上,健全了诉调对接相关案卷的档案管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菏泽老年IC卡已开始年检一年缴纳10元的保险费
下一篇:青岛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明年起将开始实施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