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2万元起付芜湖出台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办法

记者昨天从芜湖人社局获悉,为减轻群众患大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解决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芜湖市出台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办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补偿,设定的起付标准暂定为2万元,该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据芜湖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就是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引入商业保险管理优势,对参保患者所发生的大额自负医疗费,实施再保险的补偿机制。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已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可享受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筹资标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60元,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0元。今后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标准,将根据该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予以调整。
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补偿设定起付标准,暂定为2万元,今后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整。超过起付标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第一段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不设封顶,分段补偿比例通过招标确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西安市工伤保险工作自2004年7月1日启动实施
下一篇:芜湖市出台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办法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