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太原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8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获悉,在该中心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符合申报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即日起至12月20日,办理社保补贴申报。
太原市规定,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开始享受社保补贴的时间)按缴纳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其他人员按1/3给予补贴。
本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额部分不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时需带资料包括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确认材料,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养老、医疗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养老、医疗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所有记载信息页全部复印在A4纸上;两张一寸红底免冠照片等。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江苏扬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
下一篇:合肥下月起农民工同享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