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标准由630元增至730元,最低标准由480元增至520元。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待遇也将同时提高。据悉,这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是在2011年1月提标的基础上,时隔1年再次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