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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避免社会保险费跨月入库的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避免社会保险费跨月入库的通知
为保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社会保险费跨月入库,影响参保职工社保待遇。从2012年3月起,网站将关闭社会保险费申报数据次月提交扣费的功能,从2012年4月起,网站社保费提请扣费最后截止时间同申报时间,均为每月20日。
未按规定在当月完成缴费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从次月的1日起,每天按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考虑到3月份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已申报未提请扣费,本月网站提请扣费时间暂放宽到月底,请各用人单位及早进行扣费,特此通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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