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辽宁省关于进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试点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丹东、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探索出符合“科学规范、简明方便、低成本、高效率”原则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最佳模式,根据2月25日省长办公会议关于选择两个市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由地税部门征缴,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试点的精神,经丹东、葫芦岛两市申请,省劳动保障厅与省地税局共同商定,同意丹东、葫芦岛两市从2002年4月1日起进行“统账分征”试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由试点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个体从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由试点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征;
(二)个人账户基金及时做实;
(三)个人账户基金通过国库及时上解到省;
(四)个人账户及时记清、公布并接受个人查询,个人账户基金及时支付;
(五)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个人账户基金征缴计划。
二、试点要求
(一)规范运作。试点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好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个体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代征和个人账户管理的各项工作。1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海南1519位老人未认证养老金资格“死人领钱”时发生
下一篇:江苏人大代表建议政府补贴农民养老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