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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办理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6月25日开始,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6月24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介绍,现在正在住院的居民如想参保,应在月底前结清医院费用。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人员,6月25日即可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7月1日起将享受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政策是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这些市民一定要在6月30日前到医院把之前发生的各项费用结清。
另外,该负责人介绍,就业又失业的人员参保有两种选择。就业时拿到了医疗蓝本,现在又失业的居民也能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参保之后,其将收到新发的保险手册(棕色),看病时需要携带这个新发的医疗本,原来的医疗蓝本停止使用。如居民重新找到工作,可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再次使用医疗蓝本,但两种保险待遇不可同时享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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