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2013北京职工养老保险每月不得低于167.12元

2013年6月18日,随着2012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发布,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随之确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政策,明确了今年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其中,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每月最低缴费167.12元。
本市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上限统一按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最高不超过15669元。五险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最低不低于2089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即最低不低于3134元。五项社会保险当中,以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最多,个人每月需缴纳缴费基数的8%,因此也最受关注。
根据新标准可以计算出,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应为167.12元、最高数额应为1253.52元。政策还明确,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湖北宜昌市人大到秭归调研失业保险体系建设
下一篇:湖南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新模式首开全国先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