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湖北4月起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1月31日,全省大病保险电视电话会召开。会议通报,今年4月,湖北计划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据了解,随着该项政策的发布,目前,荆州140万城镇居民医保参加人员,422万新农合参保人,共计562万荆州人将普遍受益。会议明确,从今年起,湖北将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
。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标准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保障,不受病种限制。会议通报,今年,湖北省确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分段支付比例为50%、60%、70%。简单说,年度内,参保(合)居民个人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8000元以上的金额,可至少报销一半。
湖北省的指导性筹资标准为25元/人,所需资金实行市(州)级统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负担。会议要求,各市(州)通过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将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与基本医保同步的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服务,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
各市州要在2月底前,研究出台本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实施办法。3月底前,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4月份,全面启动。市医保部门负责人透露,今年1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在保障之列,全省大病保险启动后将予以补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贵州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促进行业体系完善
下一篇: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时建议失业保险条例须尽快修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