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全省农民可上新型养老保险,“老有所养”即将变为现实。11月17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全省16周岁至59周岁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5%10%补贴的办法筹集资金,年满60岁以后,可收到有关机构为其按月发放的养老金。有别于传统农保完全个人缴费、储蓄积累式的制度模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四新”:
一是制度模式。本省农村适龄(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保;新型农保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
二是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1∶1∶1的比例分担提供。自试点开始,参保的农村适龄居民,在其缴费达到规定标准和年限的条件下,确定为每人每月30元;缴费每满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三是缴费方式。实行了弹性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由农村适龄居民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纯收入5%~10%的标准缴费。最低缴费标准以上部分由农民根据承受能力自愿选择,体现多缴多得。
四是待遇水平。参保人享受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享受新型农保待遇。对试点开始时未享受过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已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取得社会保险资格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试点工作于2008年启动,从2009年开始逐年扩大试点,争取2012年试点县(市、区)达到50%以上,2015年覆盖所有县(市、区),适龄参保人数达到80%以上,在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据初步估算,全省全面启动新型农保工作后,每年将有1600多万人受益。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养老 保险
上一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去年成都杂交水稻制种保险为受损单位、农民理赔285万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