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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3万余在京工作外国人办社会保险

目前,在京外国人超过10万人,其中3万人在北京市外国人就业证件办理机构办理了就业证。按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包括这3万人在内的在华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应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享“国民待遇”。
2个多月来,已有2000多人在京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这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22日透露的。对外经贸大学今年暑期进行的一项有关中外居民融合度的调查结果显示,44%的在京外国人认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他们的医疗保险问题。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22日的一场发布会上透露,今后5年,北京将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解决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在京就业外国人、城市化进程中的农转居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对于外国人如何参加北京社会保险,负责人说,目前在北京市办理了就业证就业的外国人有3万人,以前参加北京社会保险的寥寥无几。
从今年10月15日起,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证》,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京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应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依法享受与北京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负责人介绍,外国人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在职职工相同,养老、失业保险上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40%,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60%。
根据规定,今年10月31日之前已经在京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应补缴今年10月-12月的社会保险费;今年11月1日之后在京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应补缴自就业开始之月至参保登记上月的社会保险费。负责人强调,在京外国人今年12月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加收滞纳金;明年1月1日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针对目前部分在京外籍人士对参加北京社会保险心存困惑,比如离京后保险怎么办?在本国已参保怎么办?负责人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做出的相应解释,参保外国人,在可以领取养老金之前提前离境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的,也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如参保外国人死亡,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至于两国之间的社保互转问题,负责人强调,参保后的外国人,社保经办机构将为其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若涉及两国互转问题,在京外国人可向其在华使馆提出要求,进行双边协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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