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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民政替2.8万人代缴各类医疗保险费用

近日,笔者从该市民政部门获悉,为妥善解决好2011年民政管理的特殊困难对象,及时享受各类医疗保险待遇,着力解决了他们大病无钱住院就医和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医疗救(补)助水平,该市民政按规定为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缴了各种参保费用。据统计,该局积极筹措资金,代缴了27959人的医疗保险基(资)金,代缴金额达57.811万元,其代缴费用现已陆续到达个人应缴基(资)金帐户。
代缴农村特殊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基金。为确保民政口管理的农村特困群体全员享受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政策,根据《宜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费的部分由民政、财政代为缴纳的规定,该市2010年第四季度农村低保对象6036户11363人、农村五保对象2592人、农村特困优抚对象1764人、其他特殊对象207人,上述四项14926人。
该市民政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30元的规定,按人平30元/年标准从财政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中划拨代缴参合资金447780元,确保了民政工作对象按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范围。
代缴城市低保、三无对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低保对象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140元以上,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统筹地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以上,统筹地区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每人每年补助10元的规定,2010年,该市城市低保5789户13033人,民政部门按规定从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中代缴了城镇低保、城镇三无对象医疗保险费130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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