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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人社局根据 《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出台了 《关于落实 〈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更加统一和具体明确的规定。
《通知》共计8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待遇给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统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等。 《通知》的主要特点是:一是社会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突出平等原则。在京务工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样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享受同等保险待遇。三是增加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内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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