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江西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30万

南昌4月16日消息记者从江西省社保中心获悉,江西省将全面降低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同时还将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结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省本级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
江西省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和600元,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标准100元,但起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肿瘤患者放化疗住院一个年度只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一次起付线,第二次放化疗住院起不收取起付线。
另外,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异地安置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不再降低5个百分点;取消精神病人住院起付线;取消年度内参保人员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后的第二次住院起的住院起付线。 此外,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8%、95%和90%,封顶线以上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保持90%。
同时,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结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省本级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其中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调整到6万元,将省本级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元调整到24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湖南2015年将社保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4025元
下一篇:海口社保缴费手续简化可不必每月申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