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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向参保人员刷医保卡“卖”洗发水、化妆品、食品等生活用品,定点零售药店将要被取消资格。记者昨天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刚刚下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给定点零售药店戴上“紧箍儿”。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近2000家,其中,省直定点零售药店为104家。
截止到去年年底,全省共有780多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近年来,一些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一些违规行为,损害了参保人员的权益。为了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和保障用药安全,出台该《办法》。【驻店药师须有药师资格】《办法》专门规定,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有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从业药师(从业中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驻店药师,驻店药师人数要与药店规模相适应,驻店药师不得挂名或兼职,应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驻店药师在岗。从事药品经营的人员须经过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此次还对药店面积进行了规定,市级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店堂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县级应在80平方米以上,店内柜台、货架摆放整齐,卫生状况及外部环境良好。
【参保人员可举报违规行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在门前显要位置悬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标牌;电脑、读卡器及网络通讯设施齐全,运行情况良好;应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相关的管理制度;店内明显位置公示医疗保险监督举报电话号码,设立医疗保险服务意见箱。销售药品实行明码标价,药品价格符合价格主管部门规定。近年来,一些零售药店为了赚取利益,向参保人员刷医保卡销售化妆品等,违反了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此次《办法》明确规定,定点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内不得对外出租柜台,非医保刷卡物品应专柜摆放并有明显标志,严禁向参保人员刷医保卡销售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严禁采取各种手段为参保人员变现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定点零售药店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和医疗保险政策培训,取得相关的培训资格证书。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和医疗保险服务情况的社会监督,参保人员可对定点零售药店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每年查一次定点零售药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资格审核和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并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的情况;药品管理、药品价格和医疗保险服务情况;内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方便参保人员购药的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等。
【药店违规将受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经办机构可视情况分别给予取消定点资格、责令限期改正、解除协议、不予支付相关费用、暂停结算、扣减质量保证金等处理。违规行为包括: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买卖、转让等方式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不参加年度资格审核和服务质量综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出售药品中发现有假药、劣药、过期药的;为参保人员变现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的;为其他药店或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代刷医保卡的;以物代药,向参保人员刷医保卡销售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的;出售药品价格高于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或对参保人员用医保卡购药的价格高于用现金购药价格的;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被有关部门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同时取消定点资格。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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