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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助力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启动

日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精神,广西财政致力于改变单一财政补贴农业灾害救助模式,着力构建适合广西区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打造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险种的选择上,按照“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选取广西农业重点产业、主要农产品水稻、糖料蔗、森林、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作为重点,以争取中央财政更大的支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地方特色险种的试点。在保费负担上,财政给予大部分补贴,比例达80%,其中:中央财政42%,自治区财政28%,市县财政10%。在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上,自治区财政按照“3年规划期内,实现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也将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和财力状况,科学合理地制定3年规划,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为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竞争性的资金分配机制按照打造“绩效财政”理念,以财政补贴资金的集中投入、择优配置为手段,重点扶持发展好、绩效优的险种和地区,大力激发各地各部门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打破过去“给钱办事”的资金分配模式,全面推行“办事给钱”。着力强化各级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把要办的事办实,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发挥市场经营主体的作用尊重市场规律,由保险经办机构在财政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商业可行的原则开展业务,自主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结果。要求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足额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并认真做好再保险安排,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转移、分散农业大灾风险,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可持续发展。广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既能发挥保险公司在网络机构、风险控制、专业服务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更有利于改进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方式,有效降低财政资金的管理和运行成本,促进财政工作从管钱向建机制的方向转变,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服务农业,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提升服务“三农”质量。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农业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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