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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辽宁省阜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惠民制度同步实施,农村老人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将实现老有所依。
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一致。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
参保人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分别设为每年100 元——1000 元10 个档次和100 元——500 元5 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两项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伴随着这两项制度的实施,阜新市将有更多的居民按月领取“工资”。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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