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北京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495元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参照标准由此前的465元调整为495元。根据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按照职工最低工资的70%-90%发放。不过,据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并非按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每月不低于545元)进行,而是去年11月份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每月不低于495元。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了不同缴费年限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47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71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9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21元;累计缴费时间满 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 发放标准为446元;从第13 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 标准一律按347元发放。农 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月生活 补助费为198元。此外,在今年7月1日前,对已办理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就业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
链接 失业保险金发放具体标准: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7%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江苏省政府关于下达各市县(市)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调整生育保险政策 女职工产假今起增至98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