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失业保险金调高 湖南长沙每月可领508块钱

12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2007年7月1号起,省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由480元/月调整为508元/月,月标准提高28元;门诊医疗费标准由24元/月调整为25.4元/月,月标准提高1.4元。与此同时,包括长沙在内的14个市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门诊医疗费标准也有所上调,其中长沙市上调的幅度和省本级的相同。
省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处长赵正安表示,前不久,我省调高了2007年7月1号到2008年6月30号的最低工资标准,因而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应随之提高。
据了解,省本级参保对象是指在省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单位和个人。中央在湘企业以及省属事业单位都在省里参保,而企业单位全部在长沙市参保。因此,省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和长沙市的是一样的。
此外,失业保险金领取人住院治疗还可申请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陕西支持保险业保障家庭服务业发展
下一篇:山西省农业保险增速3倍于全国平均水平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