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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才发施工许可证

省人社厅、住建厅等4部门近日下发通知,今年,陕西省将大力扩展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参加工伤保险,才向其发放施工许可证,以此解决一线建筑工人工伤待遇落实难问题。
通知要求,陕西省境内的所有建筑企业(含省外在陕西境内承建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项目跨区域的,由建设单位在所跨区域内选择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有效期为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延期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建设单位申请适当延长参保有效期并增加部分缴费,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制定。各地工伤保险部门不得以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本地参加其他社会保险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将单独列支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全部拨付给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一次性全部缴纳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
住建部门待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向其发放施工许可证。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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