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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广东财产保险销售人员须持职业证上岗

近日广东保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财产保险市场行为的通知》,出台系列监管措施,对广东(不含深圳,下同)财产保险市场进行系统整治,重拳打击财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监局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销售财产保险时,销售人员需持有《广东财产保险销售职业证》(以下简称《职业证》)。实现财险销售人员持证上岗,主要目的是规范财产保险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误导、销售欺诈行为。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副处长赵一海表示,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本月底前将为其签订了代理合同及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申请领取《职业证》。此前没有参与保险从业资格证的员工在领取《职业证》半年内需补考通过《资格证》考试。
实行财险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后,财产保险保单将显示销售人员姓名及《职业证》号,消费者如发现保单上显示的销售人员信息与销售保单的人员信息不一致,则原销售人员可能不具备销售资格,消费者可向保险行业协会举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财产保险 财产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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