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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至30万元

12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2015年山东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由今年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今年4月1号启动实施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来,截至11月底,全省共拨付资金16.38亿元,为49.13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6.44亿元。 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从今年的1万元提高到1.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后,2015年的补偿比例将划分为三档: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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