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福建60万大学生年内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对省内大学生参保范围、保障方式、资金筹措、医疗保险待遇等作出具体规定。《意见》要求,各设区市从即日起启动实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9年要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根据意见,大学生参保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管理。今后,福建大学生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门诊大病的具体病种,按高校所在设区市规定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门诊大病病种执行。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意外事故造成的非疾病伤害或伤残,列入大学生门诊大病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依法应由法定责任人承担外,其余部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福建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个人分担比例,按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各设区市可结合当地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实际,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酌情组织开展对当年得大病的大学生进行二次补偿。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统一纳入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据悉,目前福建省属普通高校达84所,在校学生近60万人。其中,民办高校34所,在校大学生14万多人。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关于规范内蒙古保监局工作人员赴保险公司讲课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整合行业资源 山东保险中介协会敲定工作重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