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北京市人社局:医保中断后接续总年限不清零

昨天,市人社局回答关于医保热点问题时表示,本市不存在医保接续后以前缴费清零的问题,而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也不存在所谓“互相排斥”的问题。 有市民问,听说养老和医疗保险中断一段时间后接续,以前的缴费年限会清零。
市人社局表示,外埠户口人员,在本市无工作单位期间,个人不能缴纳本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待在本市重新就业后,新单位应在招用之日起为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前后累加计算,未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之前的缴费年限不会清零。在本市无工作单位期间的保险也不能办理补缴手续。
如果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在本市无工作单位期间,可以在区县人才中心或职介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并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前后累加计算,未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之前的缴费年限不会清零。
此外,如果属于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自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如人员在本市企业间流动,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原单位做社保减员手续,新单位做社保增员手续。 同时,在新旧单位的社保关系可以接续,缴费年限也累加计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医保
上一篇:空难后,旅客是否害怕乘坐飞机出行了呢?
下一篇:宁夏自治区城乡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536万人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