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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须参加工伤保险

今年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须参加工伤保险2015-04-02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分享到:更多 从今年起,凡我省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使工伤保险覆盖到所有职业人群。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河南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
机关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第一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0.5%,以后由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同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从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 《通知》强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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