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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医疗生育保险已纳入山西社会统筹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电力企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纳入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116号)文件要求,原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封闭运行的电力企业将于2013起纳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生育保险同步纳入社会统筹。
为做好电力企业医疗生育保险纳入社会统筹的工作,保证电力企业职工医疗待遇的正常衔接和享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多次与电力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深入这些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向他们宣传我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沟通在纳入社会统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电力企业尽快纳入我市社会统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中断,确保移交工作平稳运行。
截止目前,我市三家电力企业: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分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巴公发电有限公司已全部完成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职工社会保障卡也已全部进行区域转移,标志着我市三家电力企业医疗生育保险已全部纳入社会统筹管理,其职工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我市范围内直接进行就医购药、住院报销,这将缩短电力企业职工住院报销结算的时间,简化住院报销结算的流程,极大得满足了电力企业职工的医疗需求。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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