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上海市生育保险办法出台 女工三期保护并没变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出台了,上海城镇女性生育期间的医疗、工资都由社会“埋单”,除此之外的孕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还能享受吗?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蔡兰珍认为:女工三期保护没有变。
蔡兰珍参与了《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制订过程,她说,作为地方法规,《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必先服从于《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国家大法。国务院 1988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保险
上一篇:内蒙古已有104.9万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并从中受益
下一篇:2015年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