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新《社会保险法》解读:主要有哪些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法》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主要有哪些新规定?第一,把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和居民都纳入到社会的适用范围。第二,把新型农村社会和城镇居民社会制度正式纳入法律框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范围,并且预留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的一个发展空间。第三,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了基本的调整范围,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第四,专门规定了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和其他职工一样,依照《社会保险法》参加社会保险。第五,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
2、《社会保险法》在保障公民社会保险待遇方面,主要有哪些新规定?第一,基本养老保险放宽了领取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缴满15年,按月领取,也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两个改善:规定了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制度。第三,待遇三项突破: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垫付追偿制度,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制度。第四,待遇规定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3、《社会保险法》在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方面,主要有哪些新规定?第一,社会保险异地 漫游 。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转移接续,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第二,养老保险 全国统筹 。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有效解决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第三,强化征缴留住 保命钱 。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强制征缴措施: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等。第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建立社会体系,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原则与应对措施,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第五,强化了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参保个人和经办机构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和规范,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诈骗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罚则,增加了执法的威慑力。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社会保险法》解读:公务员缴纳社保吗?
下一篇:新《社会保险法》解读: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政策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