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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记者从今天(2月13日)下午由山东省人社厅组织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2012年,山东省率先在农村启动了重大疾病保险制度,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给予一定比例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给予一定比例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山东省新农合确定的第一批大病病种共有20种,分别是: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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