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保险范围

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修订后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在明年2月1日实施。该政策扩大了工伤险覆盖范围,增加支付项目,调整了补助标准。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也纳入工伤险据了解,原《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全省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办法的适用范围则扩大到我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实现应保尽保。上下班途中遇交通意外也算工伤新《办法》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或者法院裁决书,经审核可认定为工伤。由于交通事故一般涉及第三方,以前经办机构会以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新《办法》明确要求,只要第三方还没有支付医疗费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纳入支付项目新《办法》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降低了用人单位负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买商业保险好不好?
下一篇:新保险法出台涨价风声仍未断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