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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提标

日前,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要求,牡丹江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目前,医保政府补助已相应调整提高到位,相关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牡丹江市将对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进行调整,即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20元。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普通居民提高至每人每年16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提高至每人每年64元;普通学生儿童提高至每人每年50元;低保儿童或重度残疾儿童提高至每人每年35元。据了解,为体现政府与居民共同担当的医保理念,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了40元。调整后,居民成人缴费标准将提升至每人每年480元,儿童学生将提升至每人每年370元。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都是在逐步做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盘子,从而为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打下基础。此次筹资标准提高前,我市已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此外,我市目前正在制定开展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出台后将减轻参保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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