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个人“四金”账户中的存款利息所得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四金”账户中的存款利息所得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四金”账户中的存款利息所得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知道快来看看
政策解读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基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1.住房公积金;2.医疗保险金;3.基本养老保险金;4.失业保险基金。
案例分析。案例:2010年12月,甲基本养老保险金银行账户中收到2010年度账户存款孳生利息25元。
分析:甲基本养老保险金银行账户中孳生利息25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甲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的,且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完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无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纳税人可自行享受减免税。因此,甲无需办理申请减免税审批手续。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去年扬州农业保险理赔1.45亿元54个险种中37个由财政补贴
下一篇:中国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试点方案发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