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沈阳新政:住房公积金活期余额可以用于还贷款

6月5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目前规定,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职工,在定期余额不足时,可直接代扣活期余额。
据沈阳市以往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在每月扣还贷款时,先在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扣还贷款。如果定期余额不足还贷额时,贷款人需到贷款开户行进行偿还贷款。
根据介绍,公积金账户余额分为定期余额和活期余额两部分。每年6月30日是公积金管理系统结息日。6月30日前所有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就成为定期余额,而7月开始到下一年结息这段时间缴纳的公积金就是活期余额。
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缓解还贷职工经济压力,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最近沈阳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有关操作的通知》,其中规定,自5月15日起委托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账户定期余额不足代扣时,启动活期代扣程序。
办法是,委托提取还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且账户余额能够偿还整期贷款额时,则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进行代扣还款操作,代扣还款的顺序为:先定期,后活期;先偿还逾期贷款,后偿还当月应还贷款;先偿还罚息、利息,后偿还本金;先代扣借款人账户资金,后代扣其配偶账户资金。
5月15日之前已签订原《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的职工,无需重新签订协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对有关职工进行政策调整告知,以满足职工的知情权。
从辽宁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者了解到,目前省直公积金也包括定期和活期两个账户,都可用于还贷款。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上一篇:聚焦:沈阳公积金政策放开 或为“救市”做铺垫
下一篇:沈阳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龄放宽到65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